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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沙警方:两人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,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    时间:2026-04-20 20:45:24  作者:我是国安王刚   来源:通化  查看:  评论:0
    内容摘要:  2月1日,国铁西安局西安动车段动车库

    警情通报

    2026年3月15日凌晨,天心区发生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,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    3月15日2时28分,我局接群众报警称,辖区某火锅店门口有人发生不雅行为。民警迅速到场处置,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经查,外地来长人员张某某(男,36岁)、唐某某(女,35岁)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,起哄闹事,严重扰乱公共秩序,其行为已涉嫌犯罪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    警方提醒: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清朗网络空间。对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

   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

   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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